市级动态
宁波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召开会议,听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
发布日期:2020-03-20 16:56:22     阅读次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宁波市红十字会执委会认真贯彻落实郑栅洁书记的批示精神,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会党组的要求,规范社会捐赠工作,全力做好捐赠款物接受工作,严密制度,确保捐赠款物及时高效使用,为助力打赢宁波“两战”作出积极努力。

       3月17日,宁波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召开会议,听取执委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的专题报告。会议由监事长何小宝主持。全体监事、执委会成员参加会议。

执委会详细介绍了疫情期间社会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的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经验做法和数据明细。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市防控办公告规定接受疫情所需物资,严格按照市防控办统一调配的要求使用非定向捐赠款物,定向捐赠物资实现“零库存”。做到了每一笔款物都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提交会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主动邀请驻市卫健委纪检组提前介入指导,全程向市委市政府、省红十字会、市防控办、市民政局报告,接受市审计局跟踪审计,面向社会“每日一公告,三天一公示”,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同时接受政府、社会和会内监督。为实现捐受双方意愿执行效益最大化,市红十字会制定了操作性强的专项工作规定,采取第一时间捐需双方意向对接,与部门合作甄别物资环节靠前,捐赠手续线上先行,捐赠手续办理和物资分配计划同步进行,定向捐赠款三天内拨付到位,定向捐赠物资直达接收单位,境外物资捐赠受理在机场现场办公,委托代理公司免费提供清关服务,跟踪复核接收单位物资接收与分发清单,回访答谢捐赠人,形成工作闭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急救助的快速反应机制。

         监事会认为,执委会严格做好疫情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工作,建立了防控工作机制,严密制度,规范捐赠,规矩意识强,站位高,做到了善款善用、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物清账明,对于公信力建设非常有意义。何小宝监事长要求监事会成员与审计人员协作,对疫情防控款物进行有效监管,做好已拨付款物的跟踪追查,共同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监事会的设立,是深入贯彻群团改革要求的举措,是依法依章程完善红十字会治理结构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的需要。宁波市红十字会监事会是市红十字会的内部监督机构,在会党组领导下,开展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工作。这次会议是执委会自觉接受监事会内部监督的一次会议,也是监事会成立以来,首次依法履职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监督的一次会议,有利于进一步确保款物接受和使用管理规范。(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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