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学校红十字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突出个人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宁波实际,经市红十字会党组研究,决定推荐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学校红十字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公示期限内,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宁波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 系 人:张峻岭 联系电话:89183494,传真:89209039 电子邮箱:nbhh090101@1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
宁波市红十字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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