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波市红十字会关于往年暂存救灾资金余款纳入救灾储备金意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7 10:57:02     阅读次数:

兹有经海曙区红十字会于2011年10月汇入西南干旱救灾资金500元,经北仑区红十字会于2011年4月和2012年4月分别汇入水灾710元、巴基斯坦救灾103元、四川抗洪102元、贵州干旱102元、西南干旱余款126368.40元,共计127885.40元。由于当期救灾项目截止,后期也无类似灾情,因此汇缴的救灾资金余款一直在本会捐赠账户暂存。现意向将上述暂存余款转入本会救灾储备金,用于突发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因涉及捐赠人众多,无法一一征询意见,现发布此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相关捐赠人于2024年1月31日前与宁波市红十字会联系,我会将尊重捐赠人意愿,合理使用。

联系电话:0574-8724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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