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4-11-04 16:02:26     阅读次数:

 

10月31日上午,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题学习(扩大)会。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许伯强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题学习会精神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彭佳学讲话精神。中心组成员和处级及以上干部参加。

会议指出,这次《统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笃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以统计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信息支撑。

会议指出,要加强数据统计管理,保障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计调查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省红十字会办公室近期起草的《浙江省红十字会规范数据统计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规范全市红十字系统数据统计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党对红十字会的领导,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政治引领推向新高度。二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统计法》,充分认识修改《统计法》的重要意义,加大红十字会系统统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三要依法治会,依法履职。结合实际落地落细,积极完善红十字会数据统计工作网络,提升统计质效,更好发挥统计在服务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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