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宁波市红十字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03-29 17:08:56     阅读次数:

3月29日,市红十字会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委“新春第一会”和市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部署会精神,总结回顾了过去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部署动员新的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对过去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认为,党建引领作用突出,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取得成效,创先争优走在前列,2023年全省红十字会系统重点工作评估及红十字工作目标完成均位列全省第一,获市“赛绩争先”先进单位。监事会、审计、社会监督促进事业行稳致远。一是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完善“三不”一体推进机制,做好制度完善、执行和监督,努力提升制度执行力。三是深化正风肃纪,持续纠治“四风”,红十字干部务实清廉成为自觉。四是抓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市委审计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交出满意整改答卷,高质量做好督查“后半篇”文章。五是压实“两个责任”,推进“清廉红会”建设,构建完善责任闭环。

会议强调,一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学习,提高政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四责协同”责任体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要加强纪律建设,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注重抓早抓小,时刻自重自省、慎独慎初,做到知敬畏守底线。全面加强风险预警,注重收集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全面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自警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要加强依法履职,推动“清廉红会”建设。坚持依法履职,宣传贯彻、对标自查、落地落细《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持续深化“阳光红会”建设,牢牢把握公信力建设这条生命线。持续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要巩固提升机关党建成果,擦亮“博爱先锋”品牌。加强红会系统三支队伍(干部队伍、会员志愿者、应急救护力量)建设。着力机关文化建设,争创“模范机关”。

会上,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班子成员,会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吴凤莅临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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