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宁波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6-07-24 11:42:28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宁波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贡献红十字力量,根据《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5-2029年)》和《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浙江省红十字事业“十五五”行动计划及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未来五年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全市红十字工作的行动指南和重要遵循。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围绕“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工作宗旨,聚焦“三救三献”核心主业,主动融入和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的担当作为,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依法治会,不断强化人道服务供给,提高人道服务质效,打造人道服务品牌,建好建强“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为宁波确保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共同富裕先行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取得决定性进展,打造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的标杆示范贡献红十字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时刻对标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推动红十字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坚持服务大局。自觉把红十字事业置于全市发展总体布局中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发展所需、群众所盼、红十字会所能,努力在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公共服务质效、优化社会治理中展现更大作为。

——坚持人道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群众的人道需求作为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动员人道力量,全力实施人道救助,真心开展人道关怀。

——坚持依法治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格遵守宪法、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章程,认真履行《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

——坚持改革赋能。进一步落实强“三性”、去“四化”总体要求,以改革思维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机制激发组织活力,以科技赋能优化人道事业格局,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要素支撑。

——坚持价值引领。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深入挖掘和传播红十字工作中的感人故事与先进典型,广泛凝聚社会爱心资源,持续提升红十字工作的社会认同度和美誉度。

(三)发展目标

未来五年,宁波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系统提升红十字工作政治引领力、资源动员力、群众服务力、生命守护力、社会公信力和人道组织力,构建结构完善、运行顺畅、覆盖广泛的红十字事业发展体系。依法治会、依法履职能力实现提升,服务阵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生命教育、文化传播与人道动员更加深入,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人道服务供给更加精准高效。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基层组织活力有效释放,内部治理结构与监督机制趋于完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更加自觉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在全面助力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医学高峰、平安宁波、文明宁波、开放宁波建设上积极作为,红十字品牌影响度、大局贡献度进一步增强,人道助手作用更加凸显。

——进一步释放应急救护效能。深入实施“救在身边”专项行动,新型应急救护体系加快构建,应急救护助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有效提升。加强村(社区)应急救护阵地建设,基本实现全市村(社区)都有急救侠。

——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主动融入全市“大救灾”体系建设,红十字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健全。红十字救援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实施救援持证管理,规范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备灾救灾工作更加有序高效。

——进一步深化人道资源动员和服务。筹资工作有效融入日常,“互联网+”筹资模式持续深化,“博爱甬城·守护生命”公益品牌项目深入实施,人道救助更加精准高效。有序推进“博爱家园”建设,全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进一步加强“三献”捐献动员。持续加大“三献”宣传动员力度,成立“三献”宣讲团,造血干细胞捐献有效库容和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志愿登记数稳步增长,文明风尚不断深化。

——进一步推进红十字文化传播。推进红十字文化传播与核心业务深度融合,推动提升一批“生命礼赞”主题宣传场所,打造具有宁波特色和红十字标识的文化产品。深入发掘并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与感人事迹,社会感召力与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镇乡(街道)、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工作有效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应急救护品质提升工程,全面营造“关爱生命、救在身边”新风尚

深化急救侠队伍建设与作用发挥。全面推行急救侠模式,遵循自愿、无偿原则,招募培育一批急救侠。建立健全急救侠常态化培训、演练、保障机制,促进急救侠能力提升。充分发挥急救侠作用,强化院前急救协同发展,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成效转化,助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提升。

推进应急救护培训提质增效。深入实施“救在身边”专项行动,加强公众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更为精准的应急救护普及培训。重点推进“高接触急救场景”人员持证培训,面向村干部、社工、网格员、教师、校医、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消防、应急救援、外卖骑手等群体,开展个性化、差异化培训。持续深化“教考分离”改革,提升应急救护服务质效。

优化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培养长效机制,完善分级管理与动态调整,着力发挥优秀应急救护师资作用,尤其是纳入市社会人才(E类)的师资。完善应急救护师资支教制度,组织高水平师资赴相对薄弱地区支教。完善“名师带教”制度,开发精品课程,以“名师”带队伍、以“名师”促教学。充分发挥“甬有救护师”数字化应用的支撑效能。

提升应急救护服务效率。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护阵地建设,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红十字博爱家园、景区红十字救护站等服务阵地规范管理、高效运行。强化应急胶囊、应急救护一体机、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应急救护设备使用培训和效能。主动参与重大体育赛事、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深入挖掘并宣传急救侠、应急救护师等成功施救案例,加大宣传褒奖力度,积极推荐参加“见义勇为”“最美救护员”等评选表彰。

(二)实施应急救援体系优化工程,着力构建快速响应、专业救援的新格局

提升应急联动协同水平。完善红十字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主动融入全市“大应急”体系建设。深化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应急响应和灾情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应急力量参与抢险处突、救灾救援作用。加强对全市红十字救援队的统筹调度与指挥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参与灾害救援工作。

强化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持续实施“一核两翼”赋能计划,以“党建+公益”模式推动救援队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培育彰显宁波特色的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救援队党组织建设应建尽建,推动救援队党建与业务工作年度述职、重大事项报告、宣传激励相结合,完善常态化培训、实战化演练、技能竞赛及分类分级评定等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培育优秀师资和考官队伍。强化科技赋能,推动装备升级、技术更新。

推进备灾救灾仓储建设。扎实推进备灾救灾实体仓库建设,有序开展网上虚拟仓库建设,推动本级备灾救灾仓库迭代升级。优化应急储备物资结构,规范仓储布局,丰富物资品类,提高应急资源利用率。健全完善仓库应急响应预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开展响应培训演练。

(三)实施人道资源高效动员工程,持续提升资源统筹与民生服务新效能

提升人道救助工作质效。主动融入“弱有众扶”体系,参与“大救助”体系建设。应对气候变化、人口老龄化、城市化等带来的人道需求,策划实施一批人道公益品牌项目。强化全周期闭环管理与常态化跟踪回访,确保项目精准有效。持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助力夯实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

创新人道资源动员机制。创新筹资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网络众筹与项目筹资结合。主动适应新时代人道资源动员发展新趋势,充分运用数字技术赋能人道资源动员。持续完善捐赠系统建设,推动互联网筹资项目化、精准化、规范化发展。加强筹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人道筹资队伍培训交流。

深化医疗协作与健康服务。强化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协同,围绕医学科研项目、人才培养、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重大疾病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领域探索建立助力医学高峰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发展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严守准入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开展“红十字博爱送健康”等活动,助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和感染者人道关爱。

深化宁波特色“博爱家园”建设。以“博爱家园-韧性社区”理念为引导,深化“救在身边、献在社区、助在家园”服务活动,助力提升城乡公共服务与人居环境水平。加强典型培育与示范引领,构建组织建设规范、服务特色鲜明、运行机制完善的“博爱家园”矩阵,与未来社区(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建设实现有机联动,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四)实施“三献”生命接力工程,深入拓展大爱奉献与守护生命新境界

持续深化宣传动员。在“世界献血者日”“世界骨髓捐献者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三献”主题宣传。充分发挥“三献”宣讲团作用,全市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至少成立1支“三献”志愿服务队伍,探索多元化社会宣传动员模式,持续扩大捐献志愿登记库容。深化红十字与卫生健康事业融合发展机制,在全市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三献”服务站。向基层拓展捐献登记网络,支持各地开展捐献宣传、知识普及,推动捐献宣传教育进高校。

持续推进捐献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强化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工作,加强器官捐献协调员、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深入推进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捐献互通共融,支持有条件的献血屋开展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和储存保管,指导造血干细胞捐献采集室规范建设,落实造血干细胞捐献全流程管理。

完善关心关爱举措。健全“三献”激励机制,开展捐献宣传褒奖活动。深化“小桔灯”助学项目,帮助更多器官捐献者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发挥红十字人文关怀服务队作用,扎实做好捐献者人文关怀服务。持续优化“生命礼赞”场所建设,融合发展缅怀纪念、科普教育和生态安葬等功能,提升“生命礼赞”场所宣传服务效能。

(五)实施基层组织固本强基工程,有效激发基层建设与服务群众新内能

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效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镇乡(街道)、村(社区)、学校等基层红十字组织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紧密联系、广泛服务群众。争取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网络。

加强会员管理服务。发挥会员主体地位,保障会员权利,优化会员服务,规范注册登记。巩固发展成人会员队伍,不断壮大团体会员队伍。持续开展会员意识培育,增强会员的身份认同感、组织归属感、服务参与感与集体荣誉感。充分发挥基层会员骨干示范作用,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活跃有序、作用明显的会员队伍。

持续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品牌。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健全志愿服务管理与运行机制。广泛动员红十字会员、救护员、应急救护师资、无偿献血人士、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者等注册成为志愿者,充实志愿服务力量。深入实施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扶持计划,加强对优秀项目的培育与推广,持续擦亮“甬有救护”志愿服务品牌,全面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扩大品牌辐射。

深化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协同共青团、教育部门深化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机制,推动红十字工作与青少年德育、健康教育有机融合。深化“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组织急救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开展实战化演练培训。组织探索人道法教育、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月、夏令营等实践活动,助力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健康学校建设。鼓励引导青少年参与跨文化交流、人道问题交流,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六)实施人道传播与交流合作工程,积极培育尊重生命、向上向善新文明

全面加大传播力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是一种精神,更是一面旗帜”“人道主义是能够凝聚不同文明的最大共识”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红十字精神的融合阐释,深度挖掘和宣传红十字领域先进典型与感人故事。围绕“世界红十字日”等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策划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红十字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发展壮大传播阵地。积极争取新闻宣传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持续促进与各级主流媒体的合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好用好宁波市红十字会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规范管理县级红十字会新媒体平台。持续优化平台功能,丰富内容供给,增强互动体验。加强红十字系统宣传队伍建设,提升主动设置议题、有效引导舆论、及时回应关切、防范化解声誉风险能力。

深入实施生命教育。推动主责主业与生命教育深度融合,拓展优化“生命礼赞”主题宣传场所、生命教育宣教基地等阵地,将应急救护等知识有机融入社会教育与日常宣传。联合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开展生命教育联教联训。壮大红十字生命教育师资队伍,培育兼具传播素养与专业能力的骨干力量,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生命、敬畏生命、保护生命。

深化人道宣传动员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理事单位工作事项清单,健全“理事真理事”工作机制。深度挖掘并高效对接理事单位的专业、阵地与渠道资源,推动形成以理事单位、爱心企业为支点,辐射带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宣传动员与人道资源汇聚新格局。

拓展人道领域交流与合作。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与区域内红十字组织的战略协作。深化对口合作交流,持续推进与对口合作地区的红十字事业协作。依托宁波区位优势,探索开展国际人道公益项目与合作交流,助力共建“一带一路”民心相通。

(七)实施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工程,稳步实现红十字会自身建设水平新突破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推动党建带红建,持续擦亮“博爱先锋”党建品牌,努力提升品牌辨识度和影响力。认真履行群团组织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人道助手作用,在服务群众中团结引领广大会员、志愿者及所联系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深入开展法规宣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确保红十字会各项工作依法推进、按章行事。加强立法探索,积极争取将红十字会执法情况纳入人大执法检查或政协调研。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决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大力推进“透明红会”建设。规范落实“博爱中国”信息公开,加强捐赠人服务与维护,探索建立核心捐赠人信息库,完善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常态化反馈机制。强化公益项目执行管理,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审计重大捐赠项目及年度捐赠收支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完善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治理结构,支持监事会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大力推进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和监事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着力形成监督合力。

实施人才强会战略。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市县两级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分层分类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红十字干部队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切实提高工作站位,将贯彻落实本规划作为重要职责。市红十字会加强对地方的综合指导,强化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各区(县、市)红十字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具体举措,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级红十字会要主动将红十字事业发展融入地方中心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发挥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合作单位重要作用,广泛动员会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沟通协调与服务对接,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市红十字会对区(县、市)红十字会的工作指导,及时跟踪掌握规划实施进展、关键数据与成果成效,加强调查研究与经验总结推广,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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